就业招生处工作职责

编辑人: 陈曙 校对人: 聂云 审核人: 郭桂枫

2020年3月30日   点击人次: 8819   

就业招生处部门工作职责

1、贯彻执行中央、省、市各项政策法规和学院的各项决定,研究学院的方针、政策及本部门业务相关的文件精神,负责本部门思想政治、意识形态、党风廉政建设。

2、负责做好本部门安全稳定、网络信息、资产管理、报账、业务档案整理分类移交等相关日常工作。

3、负责做好学院布置的文明创建、平安校园、绩效评价、绩效考核与二次分配等相关工作。

4、完成上级部门和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。

5、根据国家和省的创新创业、就业、招生、校友工作文件精神,建立和完善学校创新创业、就业、招生、校友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。

6、根据学校整体发展规划,组织论证学校招生规模,制定并落实年度招生计划。

7、负责组织实施学校招生宣传、招生咨询工作。

8、负责学校招生录取及相关工作。

9、牵头负责学生创新创业工作、负责学校就创业系统设计、整体安排、综合协调、评价等工作。

10、负责学生就业市场的开拓,收集发布毕业生就业信息,协调、组织就业招聘活动。

11、负责毕业生资格审查、就业手续办理等,做好就业管理和服务工作。

12、负责学校校友工作。

13、负责招生、就业、校友工作队伍建设、制度建设、人员培训等工作,组织开展招生、创新创业、就业、校友理论研究工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