编辑人: 陈曙 校对人: 聂云 审核人: 郭桂枫
2020年3月30日 点击人次: 8819
就业招生处部门工作职责
1、贯彻执行中央、省、市各项政策法规和学院的各项决定,研究学院的方针、政策及本部门业务相关的文件精神,负责本部门思想政治、意识形态、党风廉政建设。
2、负责做好本部门安全稳定、网络信息、资产管理、报账、业务档案整理分类移交等相关日常工作。
3、负责做好学院布置的文明创建、平安校园、绩效评价、绩效考核与二次分配等相关工作。
4、完成上级部门和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。
5、根据国家和省的创新创业、就业、招生、校友工作文件精神,建立和完善学校创新创业、就业、招生、校友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。
6、根据学校整体发展规划,组织论证学校招生规模,制定并落实年度招生计划。
7、负责组织实施学校招生宣传、招生咨询工作。
8、负责学校招生录取及相关工作。
9、牵头负责学生创新创业工作、负责学校就创业系统设计、整体安排、综合协调、评价等工作。
10、负责学生就业市场的开拓,收集发布毕业生就业信息,协调、组织就业招聘活动。
11、负责毕业生资格审查、就业手续办理等,做好就业管理和服务工作。
12、负责学校校友工作。
13、负责招生、就业、校友工作队伍建设、制度建设、人员培训等工作,组织开展招生、创新创业、就业、校友理论研究工作。